以前在客栈提过这个问题,有位用户,他所心爱的条目被人加入“我吊啦”的字样,于是提出修订版删除。当然没有通过。后来CFRD就被改了一下,要求一般的人身攻击/羞辱就直接删除,而不能使用修订版删除功能。
不过什么是一般的攻击,什么是极端的攻击,这个主观问题一直没有解决。比如,有用户在政治人物职位一栏上加入“奶共”字样,就有一位管理员认为这是常见的政治讽刺,只予回退,不予删除。而另一位管理员则认为这是恶意的污蔑,应予以修订版本删除。
大家怎么看这个问题呢?
CRD-2 人森攻击、羞辱,究竟有多羞辱才算羞辱?
- bluedeck-bo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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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CRD-2 人森攻击、羞辱,究竟有多羞辱才算羞辱?
我认为可删可不删就不要删,因为破坏历史完整。铁铁的火大了 写了:反正删了也没差,直接回退也没啥事,有管理员愿意主动干就干吧 →_→
Re: CRD-2 人森攻击、羞辱,究竟有多羞辱才算羞辱?
应该推广删了之后选择恢复版本这种优雅的做法...
- bluedeck-bo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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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CRD-2 人森攻击、羞辱,究竟有多羞辱才算羞辱?
那样历史破坏的不是更厉害。mys_721tx 写了:应该推广删了之后选择恢复版本这种优雅的做法...
Re: CRD-2 人森攻击、羞辱,究竟有多羞辱才算羞辱?
但是这里有争议怎么弄呢,找第三名管理员的意见?bluedeck-bot 写了:我认为可删可不删就不要删,因为破坏历史完整。铁铁的火大了 写了:反正删了也没差,直接回退也没啥事,有管理员愿意主动干就干吧 →_→
要说的话,是担心这种内容被删多了,以后其他管理员可能又拒绝受理,前后不一致总归不太好。
嗯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