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考文獻一定要寫明作者,題名,年份。
一些人只放網址和標題,甚至只放網址,
只要時間一拉長,過個幾年,那一整排的參考文獻就全崩了。
沒寫作者是許多維基熟手也會疏忽的事,網址反而沒必要。
[[福州市]]條目是很經典的例子,該寫的沒寫,很多參考來源只留個網址標題,根本沒有寫作者名字,無從驗證。縱使寫得再好,幾年後一定從優特撤下。見[[Talk:福州市]]
[[崇禮門縱火事件]]是現在進行式,當年中文作者比韓文版還要賣力寫。為求方便,大部分都直接引用網頁新聞,卻忘記給出記者名字。七年過去了,現在[[崇禮門縱火事件]]要撤GA了。
既然參予重審的人很重視那個連結能不能打開,
那麼諸位維基人,能不放連結就不放連結。我們絕不會因為網址失效而被撤優特。